怎样缓解肌肉酸痛疲劳

2020-07-14

按摩就是一种十分有效的方式,另外还有热敷,也能很好的改善这种症状。并且在生活中可以做一些力度较小的运动,一定不能过度运动,不然会起到相反的作用。如果通过这些方式不能缓解,那么就需要用药来缓解和控制。

由于在运动的时候,身体各个部位的肌肉都处于紧张状态,所以就很容易产生疲劳的感觉。在运动完以后,大汗淋漓,浑身无力,以及肌肉酸痛的现象,都是比较常见的。这种现象出现以后,会使身体十分不适。因此就需要及时缓解,那么怎样缓解肌肉酸痛疲劳?
  1.按摩
  按摩是一种十分有效的方式,按摩也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使用机械按摩,还有一种是用手按摩。使用按摩的方式对肌肉进行揉捏按压,可以让毛细血管扩张,还能促进血液循环,并且还能有效的使营养得到改善。按摩还可以起到消除内心紧张的作用,对身体健康十分有利。
  2.温水浴
  温水澡可以使大脑皮层受到刺激,对放松神经有良好的效果。还可以使肌肉的毛细血管得到扩张,能让身体的血液循环加快。这样能够使积聚在肌肉中对身体不利的东西快速排出,从而减轻疲劳的现象。
  3.及时补充营养
  在运动以后,及时给身体补充营养,也是一种缓解和消除疲劳的有效方式。跑步过后想要身体更快的恢复,可以使身体平躺,把脚架起来,然后让血液回流,这样还可以使腿部充血的现象快速恢复。
  4.保证足够的睡眠
  足够的休息可以缓解肌肉酸痛的现象,而且还具有缓慢促进血液循环的作用,加快体内的新陈代谢,尽快代谢体外的代谢产物,这对肌肉的恢复十分有益。运动后,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身体也可以慢慢修复,可以保护人体的健康,消除疲劳,恢复体力。
  需要注意的是,在运动之前,一定要做一些准备运动,这样可以减少在运动的时候出现的疲劳和不适。并且在运动以后,也需要进行按摩,缓解软组织和肌肉出现的不适。不然会造成肌肉损伤,也不利于运动后的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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吗啡的副作用

相信大家都知道吗啡的是极易成瘾性,使得长期吸食者无论从身体上还是心理上都会对吗啡产生严重的依赖性,造成严重的危害,从而使吗啡成瘾者不断增加剂量以收到他们想要的效果。那么吗啡的副作用还有哪些?

吗啡的副作用
  1、恶心、呕吐:刚开始使用时,发生的频率相当高,主要是吗啡直接刺激到延脑的化学接受器激发区域造成,此时医生会开些止吐剂,或开立精神神经安定剂来改善症状。
  2、情绪不稳、精神错乱:年纪较大的病患容易出现此一症状,通常会渐渐消失。此时,家属或病患应了解此一暂时现象,否则会造成无谓的恐慌。
  3、排尿困难:主要为吗啡会抑制排尿反射,尿液潴留。可利用帮助排尿的药物配合使用,但有时效果不佳,可能会需要导尿。
  4、皮肤发痒:吗啡会使表皮血管扩张,皮肤发红、发痒。可用抗组织胺的药物来缓解症状。
  5、便秘:大多数的病患皆会发生,因吗啡会降低肠胃道的蠕动并影响中枢神经的排便反射,因而造成便秘。若未加以注意,便秘情况会相当严重,反而增加病患的不适。所以通常会合并缓泻剂的服用以预防便秘的发生。
  6、呼吸抑制:在低剂量下的使用下亦会产生呼吸次数及呼吸深度的改变,主要是吗啡会影响到脑干的呼吸中枢所造成。所以要随时留意有无呼吸方面的问题,倘若发生要立即给氧或注射吗啡拮抗剂。

吗啡的药理作用

吗啡是鸦片中最主要的生物碱,鼻闻有酸味,但吸食时有浓烈香甜味。滥用吗啡者多数采用注射的方法。在同样质量下,注射吗啡的效果比吸食鸦片强烈10-20倍。 医用吗啡一般为吗啡的硫酸盐、盐酸盐或酒石酸盐,易溶于水,常制成白色小片状或溶于水后制成针剂。

药物作用
  1、对中枢神经系统的作用:强烈的麻醉、镇痛作用。吗啡的麻醉、镇痛作用是自然存在的任何一种化合物无法比拟的。它的镇痛范围广泛,几乎适用于各种严重疼痛包括晚期癌变的剧痛,一次给药镇痛时间可达4-5小时,并且镇痛时能保持意识及其他感觉不受影响。此外还有明显的镇静作用,能消除疼痛所引起的焦虑、紧张、恐惧等情绪反应,显着提高患者对疼痛的耐受力。吗啡的镇痛作用部位是第三脑室周围、第三脑室尾端至第四脑室头端的神经结构及导水管周围灰质。
  2、对呼吸系统的作用:吗啡能抑制大脑呼吸中枢和咳嗽中枢的活动,使呼吸减慢并产生镇压咳作用。急性中毒回导致呼吸中枢麻痹、呼吸停止至死亡。
  3、对心血管系统的作用:治疗量吗啡对血管和心率无明显作用,大剂量吗啡可引起体位性低血压及心动过缓。
  4、对消化系统的作用:对胃肠道平滑肌、括约肌有兴奋作用,使它的张力提高,蠕动减弱,因此有止泻和治便秘的效果。 吸食吗啡对神经中枢的副作用表现为嗜睡和性格的改变,引起某种程度的惬意和欣快感;在大脑皮层方面,可造成人注意力、思维和记忆性能的衰退,长期大剂量地使用吗啡,会影起精神失常的症状,出现澹亡和幻觉;在呼吸系统方面,大剂量的吗啡会导致呼吸停止而死亡。

人过中年注意疾病的来袭~肩膀或颈部酸痛

常言讲"不通则痛,痛则不通"。主要因素即是由内脏气血运行不顺,与脏腑机制不健全所导致。一般而言,肩膀或颈部酸痛是很有学问的,并非所谓运动伤害,五十肩,韧带发炎等单纯原因而已。所以,为什么大家花了时间和金钱,长期复健,痛点注射类固醇,或服用止痛药,达不到效果之外,精神的煎熬更为痛苦。其实,酸痛的位置可反射出内脏问题,像是长期左边颈部和肩膀酸痛,主要因为心脏位于人体左侧,长期心火上升,或心脏功能出了问题自然会出现气血阻塞,就会有左边颈部或肩膀僵硬,酸痛,转动不灵活,或常常习惯落枕。至会延伸至左肩胛骨酸痛。

同样的,肝脏位于人体右方,当肝阳上亢,肝火上升时,刚才所提及之酸痛现象就会出现在右侧身体。有时酸痛位置会跑,会由单侧变为两侧,因为长期心肝火气都未消除,火往下传动后,会造成肠胃蠕动障碍,而肩膀两侧即是反射肠胃。

如果每天能利用一点方法,把身体里面的火气和毒素向体外排掉,保持气血通畅,酸痛毛病自然消除。

人体组织结构,透过现代医学能非常正确的告诉我们,血是行走于血管之内,血管是隐藏于肌肉之内,而肌肉则附在骨架之上。肌肉与骨之间则有气,又称为五脏之气。年龄渐长气血渐弱,尤其更年期雌激素减少,更加速骨质流失,所以应该多加保养。否则容易造成骨头表皮剥离。

长期姿势不良或意外伤害都容易造成长骨刺或椎间盘突出,因而使气血行进时压迫到神经产生不适。通常只会影响一条脊髓神经,而坐骨四周神经丛,由上而下直达脚尖,所以坐骨神经影响范围较广,疼痛情形更为严重。

癌性内脏痛的症状和原因

癌性内脏痛在患者中十分常见,患者往往缺乏明确的疼痛性质表达,但比较难受。内脏痛并非全由内脏引起,内脏痛并非与内伤有联系,内脏痛常牵涉到其他部位,疼痛呈弥漫性,不易定位。

内脏痛可以是强烈运动和自主神经反射的伴随症状。所有形式的内脏痛均定位模糊,大多数患者感受到的疼痛面积明显比原有的内脏面积大。而且,当疼痛强烈时,感受到疼痛的躯体面积会更大。这表明中枢神经系统中内脏器官的代表区不很精确。

发病因素源于胸,腹,内脏器官,定位不明确,常伴有自主神经功能紊乱,如大汗淋漓等,性质为急慢性钝痛,绞痛,胀痛等,可放射到远处的体表即牵涉痛,常伴有各系统症状,常见于癌肿压迫血管,神经,筋膜,肠管引起脏器缺血,侵及胸,腹膜,肝,胰转移引起包膜紧张等。

内脏痛是临床上常见的症状,内脏痛的发病机制还不甚明了,主要是由内脏器官障碍所引起的,包括扩张、缺血、炎症以及肠系膜的牵拉等。

原因:

内脏痛主要是由内脏器官障碍所引起的,包括扩张、缺血、炎症以及肠系膜的牵拉等。患者往往表现出如恶心、发热、不适和疼痛等联合症状。内脏痛主要有以下五种临床特征:

第一、由于感受器分布不均或者缺乏适当的伤害性刺激,并非所有的内脏器官都能产生痛觉。

第二、内脏痛并不总是与损伤有关,即内脏痛具有非结构依赖、非功能依赖的特性。

第三、因为内脏和躯体的传入神经在中枢有会聚现象,所以内脏痛往往牵涉到体壁。

第四、可能和传入神经的分布有关,内脏痛很少局限于某一个部位,是弥散性的。

第五、内脏痛往往伴有明显的运动和自主神经反射活动,很可能是机体对外界的一种应激反应。

止痛药物多,滥用有危害

疼痛是临床上最常见的症状之一。如关节痛、肌肉痛、头痛、牙痛、腰痛、胃痛……它包括伤害性刺激作用于机体所引起的痛感觉,以及机体对伤害性刺激的痛反应。疼痛不仅影响生活质量,还会由于长期疼痛而产生心理疾病。也有因治疗不规范导致局部疼痛转化为复杂的局部疼痛综合症或中枢性疼痛,成为难治的慢性疼痛病。因此疼痛需要规范治疗。

药物治疗是临床的常规治疗方法,如何规范正确使用止痛药,应该厘清如下几个问题。

1、止痛药的分类与选用:

1)第一类精神药和麻醉药:如吗啡、度冷丁、强痛定、芬太尼等。还包括曲马多等人工合成的中枢性止痛药,属于二类精神药品。这类药物对大脑痛觉中枢具有抑制作用,从而可以起到强大的镇痛效果。但是,在使用这类药物时,必须注意长期使用后导致药物成瘾性。这类药物常用于外伤性剧痛(如严重创伤、烧伤、骨折等)、内脏绞痛(如心绞痛、肾绞痛、胆绞痛时与阿托品合用)、癌症和其他原因的慢性剧痛、手术后疼痛等。

2)解热镇痛药:如阿司匹林、扑热息痛、去痛片、复方氨基比林、安乃近、尼美舒利等。这类药物通过抑制或减少前列腺素的合成(因为前列腺素能够促使神经末梢感受器对缓激肽等致病因子的敏感性增加),从而起到镇痛作用。这类药物具有中等程度的镇痛作用,一般对钝痛效果较好,对外伤性剧痛、内脏平滑肌绞痛则无效。常用于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关节痛、月经痛等。

3)非甾体抗炎镇痛药:如消炎痛、炎痛喜康、双氯芬酸钠、罗非昔布、塞来昔布、布洛芬、保泰松等。作用机制同解热镇痛药,因此临床有时将两者归为一类。其作用特点是消炎作用较强,对消除炎症性疼痛效果显著。常用于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等非特异性炎症所引起的疼痛。

4)平滑肌解痉药:如阿托品、颠茄酊、东莨菪碱、普鲁苯辛等。这类药物通过解除平滑肌痉挛,所以可缓解平滑肌痉挛所引起的各种内脏绞痛。常用于胃肠痉挛性疼痛、肾绞痛、胆绞痛等。

5)抗焦虑止痛药。头痛病人常伴焦虑、紧张、不安。紧张性头痛病人由于面部肌肉紧张、收缩使头痛更加严重, 用抗焦虑药物可以使情绪稳定、肌肉放松, 所以也用于头痛的联合用药。代表性药物有安定、舒乐安定、三唑仑等。

 2、止痛药滥用风险

1)成瘾性:第一类精神药和麻醉药品,对于癌痛和长期慢性剧烈疼痛者,很少成瘾。但是对于一般疼痛患者,容易成瘾,停药后会出现戒断症状,表现有精神不振、打哈欠、流泪、流涕、出汗、全身酸痛、失眠、呕吐和腹泄等。即使是长期大量使用去痛片、安定等,也会产生对药物的耐受性和身体依赖性。

2)掩盖病情:有些疼痛,如果未经医生确诊之前,滥用止痛药,虽然暂时疼痛的感觉可以减轻,但有可能掩盖疾病特有的症状,给医生诊断带来困难而贻误病情。如急性腹痛、头痛等。

3)胃黏膜损害。长期或大量服用止痛药,尤其是空腹使用后,可出现上腹不适、恶心、呕吐、饱胀、食欲减退等消化不良症状。严重的可致胃黏膜损害,引起消化性溃疡,严重的可导致胃出血或穿孔。这是非激素类抗炎镇痛药和解热镇痛药的主要不良反应。

4)导致肾功能不全和间质性肾炎。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含有非那西丁、对乙酰氨基酚的解热止痛药,可引起肾乳头坏死及肾间质炎性改变性肾病。近年来,国内外有许多因服用止痛药发生肾毒性作用的报道,其中主要是止痛药抑制了前列腺素合成,导致肾功能不全和间质性肾炎。严重者可诱发肾乳头癌、肾盂癌、膀胱癌等。

5)肝脏损害。有报道,在治疗剂量下,能导致10%的患者出现肝脏轻度受损,长期或大量服用扑热息痛可影响肝功能,引起中毒性肝炎。尼美舒利由于存在肝损害,CFDA已经规定12岁以下儿童禁用。

6)诱发心血管系统疾病。非甾体抗炎止痛药能明显干扰血压,使平均动脉压上升。有报道,服用罗非昔布18个月后,患者发生心血管事件(如心脏病发作和中风)的相对危险性增加。

7)导致神经系统不良反应。止痛药的过度使用,可减少血液中5-羟色胺的含量,导致神经突触后受体的上调节,从而干扰人体内在的疼痛调节机制。出现头痛、头晕、耳鸣、听力损害、嗜睡、失眠、感觉异常、麻木、幻觉、震颤等。

8)妊娠期的不良反应。非甾体抗炎止痛药被认为是诱发妊娠期急性脂肪肝的潜在因素;孕服用阿司匹林可导致产前、产后和分娩时出血;吲哚美辛可能会引起某些胎儿短肢畸形、阴茎发育不全等。

9)血液系统反应。阿司匹林等能抑制凝血酶原在肝内的形成,使凝血酶原在血中的含量下降;还能影响血小板的生理功能,使凝血时间延长,凝血功能受影响,长期使用容易引起出血倾向。安乃近、保泰松、消炎痛等可抑制骨髓而引起血细胞减少,甚至导致粒细胞缺乏。

10)过敏反应。有些止痛药会导致过敏反应,临床表现的症状有皮疹、血管神经性水肿及哮喘等。譬如阿司匹林所致的过敏性哮喘,这是因为阿司匹林抑制了环氧化酶之后,堆积的花生四烯酸经另一途径生成了大量的过敏介质所造成的,可伴有荨麻疹或喉头水肿。多见于中年人或鼻炎、鼻息肉患者,所致哮喘大多严重而持久。

 3、止痛药的规范使用

1)正确选用。依据疼痛部位、疼痛性质、疼痛强度和,止痛药的药理作用、适应症和不良反应,正确选用镇痛药。遇到患者有疼痛不适症状时,随意使用止痛药,要明确诊断后再使用,既能确保使用止痛药的针对性,又可避免盲目止痛掩盖真正的病症而耽误治疗。

2) 癌症止痛应遵循三阶梯用药原则。一是按患者疼痛的轻、中、重不同程度,给予不同阶梯的药物。一般首先使用非阿片类止痛药,如果所用药物、剂量及用法不能达到止痛效果,可加用弱阿片类药物,如果二者合用后仍不能止痛,则可以使用强阿片类药物;二是用药个体化,用药剂量要根据患者个体情况确定,以无痛为目的,不应对药量限制过严而导致用药不足;三是严密观察患者用药后的变化,及时处理各类药物的副作用,观察评定药物疗效,及时调整药物剂量。

3)交替用药。长期反复使用同一种止痛药物,容易产生耐受性,此时不能依靠增加剂量实现止痛效果,应及时改用其它化学结构类型的止痛药物代替。需要长期用药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过程中注意检测可能出现的各系统、器官和组织的损害。

4)联合用药。对中、重度疼痛,最好使用两种以上止痛药物,这样可以减少其用量及并发症,增强止痛效果。譬如癌痛治疗,常常会联合用药。

5)灵活掌握不同给药途径。病人因病情或治疗产生严重恶心、呕吐或吞咽困难时,可使用止痛药的肛门栓剂,贴剂,在不降低止痛效果同时,也避免了药物对胃肠、肝脏的损害。严重的疼痛还可以选用针剂,经皮下、肌肉或静脉注射。

6)关注用药的不良反应。用药过程中如出现可疑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必要时应及时对症给予适当的处理。如果存在下列情况应禁用或慎用止痛药:活动性消化性溃疡和近期胃肠道出血者,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药物过敏者;肝、肾功能不全者;严重高血压和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血细胞减少者;妊娠和哺乳期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