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能吃花甲吗

2020-07-14

花甲营养丰富,可以起到滋阴润燥、利尿消肿、软坚化痰的作用,对乙肝病情的好转有帮助;如果乙肝患者的肝功能正常或者病情得到控制,可以适当的吃一些花甲为身体补充营养;但肝功严重受损、脾胃虚寒、过敏体质的乙肝患者不可以吃花甲。

花甲味道鲜美,营养也特别丰富,是一种低热量、高蛋白、高矿物质的海产品,深受人们的喜爱,所以是许多家庭餐桌上常见的食材。乙肝是一种比较常见的传染性疾病,患有这种疾病时,在饮食上需要多加注意,否则可能会影响病情的恢复,那么,患有乙肝能吃花甲吗?
  一、乙肝能吃花甲吗
  1.肝功正常的乙肝患者能吃花甲
  花甲的营养丰富,含有丰富的维生素、优质蛋白、碳水化合物、矿物质等,可以起到滋阴润燥、利尿消肿、软坚化痰的功效,对乙肝病情的好转有帮助。只要乙肝患者的肝功能没有严重受损,或者患有乙肝后采取措施,病情已经得到了控制,也可以适当的吃一些花甲为身体补充营养,促使病情尽快好转。
  2.少数乙肝患者不可以吃花甲
  (1)肝功严重受损者
  如果肝功受损严重时,出现了重症肝病,最好不要吃花甲。因为花甲是高蛋白食物,此时大量吃花甲,不但会加重肝脏负担,还有可能会导致肝性脑病出现,有致命的风险。
  (2)脾胃虚寒者
  患有乙肝时,虽然肝功是正常的,但是有脾胃湿寒的问题,此时应该尽量少吃或不吃花甲。因为花甲性寒,如果大量吃花甲,不但会加重肝脏负担,还会让肠胃不适症状更加严重,对病情的好转不利。
  (3)过敏体质者
  如果是过敏体质或者对海鲜过敏,无论有没有感染乙肝,都不可以吃花甲,否则会引起严重的过敏反应,也可能会有致命的危险。
  二、乙肝如何吃花甲
  1.高温蒸煮
  花甲中会有许多寄生虫、细菌等,所以患有乙肝后,在吃花甲时除了要彻底清洗干净之外,还要进行高温蒸煮,彻底杀死细菌和寄生虫,这样可以防止腹泻等症状出现,避免加重乙肝病情。
  2.食用要适量
  乙肝患者常会伴随着食欲不振、恶心等消化道不适症状,虽然花甲营养丰富,味道鲜美,但花甲性寒,所以食用花甲的量要适宜,以免加重肠胃不适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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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患者如何知道自己是否已经肝硬化

正常肝脏在显微镜下像一片树叶,一个个肝细胞整齐地排列在一起,被一些像叶脉一样的膜分割成许许多多的肝小叶。那些分割肝小叶的“叶脉”中含有血管和小胆管。人类的肝脏中,大约有150万个肝小叶。

慢性乙肝患者由于肝脏长期发炎,肝细胞不断坏死,就刺激了肝脏内纤维组织过度增生。这些纤维组织就是肝脏里的“疤痕”。疤痕增生多了,也像肝脏中的“叶脉”一样把一些肝细胞分割成不规则的一块一块的,形成一个一个的“假小叶”,并使肝脏变得又硬又小,这就是肝硬化。

肝脏的代偿能力很强,只要有30%的肝细胞工作,就可以维持人的正常生活。肝硬化早期,肝脏的基本功能尚可以由肝细胞中的残兵败将们完成,维持白蛋白的正常供应,产生凝血因子,保证肝脏的代谢功能,因此还没有发生腹水、出血、肝性脑病等严重并发症。医学上把这种早期肝硬化称为“代偿期肝硬化”。如果肝硬化继续加重,肝细胞几乎被纤维组织代替,甚至“全军覆灭”,临床上就会出现腹水、出血、肝性脑病或肝衰竭,这就是“失代偿期肝硬化”了。

肝硬化早期除慢性肝炎的表现外,可以没有其他特殊症状,被称为“代偿期肝硬化”。但随着肝脏内纤维组织的增多,把一些肝细胞裹在一起,形成一个个肝脏“假小叶”。

这些假小叶使肝脏内正常的血管受压,血流受阻,像河道阻塞一样,肝脏门静脉血管内压力增大,“上游”的血管出现“分流”,或形成静脉曲张。食道和胃底的静脉曲张,一旦受到食物磨擦或其他外界因素影响,极易发生消化道出血。痔静脉曲张可引起痔疮出血。

由于肝脏产生白蛋白减少,加之门静脉高压的影响,使腹腔血管内压力增加,血浆渗透压下降,血管里的液体渗出到腹腔,造成腹水。腹水形成后,肠道内的细菌可随着腹水进入腹腔,发生腹腔感染。

肝硬化患者由于肝脏解毒功能减弱,血中的内毒素和血氨升高。这些有害毒素可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引起肝性脑病(即肝昏迷)。

肝硬化患者的门静脉高压,可使脾脏瘀血而引起脾肿大。脾脏是白细胞和血小板等血细胞灭活的场所。正常情况下,脾脏会“吃”掉一些衰老和异常的血细胞,维持血细胞的正常代谢。肿大的脾脏会把正常的血细胞也“吃”掉了,造成病人血小板减少、粒细胞减少和贫血。这就是医生们所说的“脾功能亢进”。

一旦发生了脾功能亢进、消化道出血、肝性脑病、腹水等并发症,就提示肝硬化已经到了晚期,肝脏失去了代偿功能,称为“失代偿期肝硬化”。

早期肝硬化可能通过B超检查发现。肝硬化患者的肝脏在B超下可见肝脏形态失常,肝脏缩小,肝表面不光滑,肝实质回声增粗、增强,分布不均,严重者可见肝硬化结节。另外,肝硬化患者的B超还可以发现门静脉扩张(≥1.3cm)、脾肿大、腹水。

肝穿刺活组织检查也可以诊断肝硬化,但这是一项有创性检查,不仅存在一定风险,而且花费较高。现在,有一种能检查出肝脏硬度的机器,通过检查肝脏的弹性判断患者是否发展为肝硬化了。

为什么术前需要筛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毒

近些年来许多人都发现在医院进行手术、胃镜检查等介入性诊断治疗前都要常规进行乙肝、丙肝和艾滋病毒的检查。这曾被许多病人误解,认为医院乱做检查多收费。还有人误解为医院歧视乙肝、丙肝和艾滋病毒感染者,不愿意为这些患者做手术。

乙肝、丙肝和艾滋病毒都属于经血液传播。使用未经规范消毒的内镜、牙科器械、注射器、针头、血液透析机以及医务人员在使用和处理医疗器械过程中导致的职业暴露均为医院内传播的重要途径。

手术前和介入性诊断治疗前进行乙肝、丙肝和艾滋病毒的筛查有三个目的:

一是发现乙肝、丙肝和艾滋病毒感染者。对于这些患者所使用的医疗器械要进行专门的消毒或单独使用,保护其他患者,防止乙肝、丙肝和艾滋病毒在医院内的传播。

二是保护医务人员。在对乙肝、丙肝和艾滋病毒感染者进行手术等操作时要特别注意防护,避免锐器刺伤皮肤,防止医护人员感染丙肝病毒。

三是鉴定病人感染乙肝、丙肝和艾滋病毒的时间。如果病人在手术前检查未感染丙肝病毒,而手术后不久发现丙肝病毒感染,则感染可能与本次手术或术后治疗有关。

因此,我国2012年发布的《中国丙型病毒性肝炎医院感染防控指南》中要求:进行外科手术及侵入性诊疗操作(所有涉及外科操作的内科、内镜以及妇科、产科、牙科等的常规医疗操作)患者在进行操作前筛查丙肝病毒抗体;血液透析患者首次血液透析前应进行丙肝病毒抗体检测,丙肝病毒抗体阴性者在血透中建议定期(半年)进行丙型病毒性肝炎的筛查。

为了防止经血液传播的疾病在医院内感染,手术前和介入性诊断治疗前进行乙肝、丙肝和艾滋病毒筛查主要是防止这些血传播疾病的医源性传播,并非医院为多收费。

乙肝对妊娠的影响是什么

乙型肝炎是乙型肝炎病毒引起的,主要通过血液传播、性传播和母婴传播。母婴传播是我国乙型肝炎最主要的传播途径。估计30%~50%的感染者是因母婴传播而感染的。

在没有接受乙型肝炎疫苗预防的情况下,乙型肝炎妈妈所生的孩子60%在两年内可感染乙型肝炎病毒,乙型肝炎“大三阳”的妈妈新生儿感染风险约70~90%,“小三阳”的妈妈新生儿感染风险约10~40%。在我国,有8%的孕妇是乙型肝炎病毒感染者,其中50%以上为e抗原(+)的“大三阳”感染者。因此,母婴传播是乙型肝炎流行的重要传播途径。

乙型肝炎病毒感染不影响胎儿在子宫内的发育,不会造成胎儿畸形。但是,乙型肝炎病毒感染胎儿或新生儿后,病毒往往很难清除,导致感染慢性化。科学家们发现,年龄是感染乙型肝炎病毒后发展成慢性病毒携带者的重要相关因素。

胎儿在子宫内感染,出生后几乎100%发展为慢性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新生儿期感染,则有90%的孩子转为慢性;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个比率很快下降,<2岁时为75%~80%;3~5岁时为35%~45%,6~14岁时为25%;成年以后,绝大多数人都能抵御乙型肝炎病毒感染,清除病毒或只表现为急性肝炎,只有2%~6%免疫力低下者才会转为慢性感染。因此,阻断乙型肝炎病毒的母婴传播是预防和控制乙型肝炎在我国流行的重要措施。

乙型肝炎疫苗和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联合免疫是乙型肝炎母婴阻断最主要的措施。我国2015年版《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中指出:“单用乙型肝炎疫苗阻断母婴传播的阻断率为87.8%。对HBsAg阳性母亲所生新生儿,应在出生后24小时内尽早(最好在出生后12小时)注射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HBIG),剂量应≥100 IU,同时在不同部位接种10 μg重组酵母乙型肝炎疫苗,在1个月和6个月时分别接种第2和第3针乙型肝炎疫苗,可显著提高母婴传播的阻断成功率。”

但是,在接受乙型肝炎疫苗和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联合免疫后,仍有大约10%的高病毒载量(HBV DNA≥106 IU/ml)的母亲所生后代母婴阻断失败。母婴阻断失败的主要原因是宫内感染。近些年来的研究发现,宫内感染主要发生在孕晚期(孕28周)以后。这些高病毒载量的母亲如果在孕晚期服用抗病毒药,可以有效地降低母亲血液中的HBV DNA水平,进一步提高乙型肝炎的母婴阻断率。

医生们认为,胎儿在母亲体内发育到7个月(28周)左右重要器官已经基本发育完善,药物对胎儿的影响不大;而妊娠晚期是乙型肝炎病毒宫内感染的高危险时期,已经有大量临床试验证明,孕晚期服用抗病毒药后高病毒载量的母亲所生后代的母婴阻断成功率可提高到95%~99%以上,明显降低的乙型肝炎病毒母婴传播的风险。

因此,我国2015年版《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推荐:“妊娠中后期如果检测HBV DNA 载量>2×106 IU/ml,在与患者充分沟通、知情同意基础上,可于妊娠第24~28周开始给予替诺福韦酯、替比夫定或拉米夫定治疗。于产后1~3个月停药,并加强随访和监测。”

乙肝病毒表面抗原(HBsAg)下降到什么程度停药更保险

自从核苷(酸)类药物上市以来,许多医生都在探讨服用核苷(酸)类药物治疗到什么程度可以停药。近年来,医生们发现HBsAg水平与核苷(酸)类药物停药后的预后有密切关系。HBsAg水平越低,停药后疾病复发的可能性越小。

在韩国的一项研究中,44例服用恩替卡韦治疗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达到基本停药标准后停药。医生对这些患者停药后疾病复发(HBV DNA>2000 IU/ml,ALT>2倍正常值上限)的情况进行随访。结果发现,28例停药时停药时HBsAg水平>1000 IU/ml的患者在停药后6个月、12个月和24个月临床复发率分别为15.4%、55.7%和83.4%;11例停药时HBsAg水平>100~1000 IU/ml的患者临床复发率分别为18.2%、28.4%和28.4%;而5例停药时HBsAg水平<100 IU/ml的患者无1例临床复发。

在中国台湾的一项研究中,采用拉米夫定对HBeAg阴性乙型肝炎进行治疗,治疗时间平均89.3±35.9周(52~243周)。停药后随访364周,若连续2次HBV DNA>2000 IU/ml则为复发。根据停药时HBsAg水平分为3组,观察化疗药后疾病复发率。停药时HBsAg>1000 IU/ml组、200-1000 IU/ml组和<200 IU/ml组的病毒学复发率分别为84.6%、88.9%和6.7%。停药时HBsAg<200 IU/ml组的病毒学复发率显著低于前两组(P<0.001)。

在我国香港的一项研究中,用拉米夫定治疗HBeAg阴性慢乙肝,停药时HBsAg水平与停药后持续病毒学应答率和HBsAg血清转换率有关。停药时HBsAg≤100 IU/ml的患者停药后保持持续病毒学应答和停药后HBsAg血清学转换的患者比例明显高于停药时HBsAg >100 IU/ml的患者。

因此,使用核苷(酸)类药物治疗的患者在治疗前及治疗期间应定期用定量的方法对HBsAg进行检测,观察HBsAg的变化。但HBsAg的下降常常非常缓慢,通常6~12个月检测一次就可以了。

乙肝病毒感染者应如何定期监测

乙肝病毒感染者在经常到医院检查,监测疾病和药物治疗的情况,防止疾病进展和肝癌的发生。不过,不同状况的乙肝病毒感染者监测的重点不同。我总结了一下,大概分为治疗前监测、治疗期间的监测和治疗结束后监测3个部分。

治疗前的监测

治疗前监测主要指肝功能正常的乙肝病毒携带者的监测。其监测的主要目的是及时发现疾病进展,及时把握治疗时机。肝功能正常的乙肝病毒感染者无论其体内病毒复制的情况如何,都需要定期随访,加强监测,发现异常,及时治疗。

尽管目前的《乙肝指南》都不建议免疫耐受期的慢性乙肝病毒携带者过早治疗,但已有许多研究表明,高病毒载量是乙型肝炎肝病进展的重要危险因素之一。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内外环境的改变(生育、劳累、药物治疗等),有可能出现肝病活动。肝病进展有时悄无声息,不易被人察觉;有时又是一触即发,突然加重。如果不定期监测,常常延误治疗。因此需要定期随访,加强监测。

尽管大多数非活动性HBsAg携带者的预后良好,很少发生肝病进展,肝细胞癌的发生率也明显低于其他三个时期的乙肝病毒感染者,但是,乙肝病毒并没有被清除,它们只是受到了免疫系统的抑制,在肝细胞内“装死”或“冬眠”,只要遇到时机,它们就会“反扑”,再次在肝脏内发动“战争”,导致乙型肝炎再活动。即使病毒未“反扑”,但它们以前在肝脏内导致的病变在一定条件下也有可能癌变,发生肝细胞癌。因此也需要定期监测。

治疗期间的监测

抗病毒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随访和监测,这一阶段监测的主要目的是监测抗病毒药物的疗效、用药依从性,以及耐药和不良反应。

患者在抗病毒治疗过程中需要定期到医院随访,进行必要的化验检查,请医生判断药物的疗效,及时发现耐药和不良反应。患者在与医生的沟通中还可以了解更多的乙型肝炎科普知识和治疗进展,提高治疗依从性,取得更佳的疗效。

干扰素的不良反应较多,治疗期间检查频度较高,尤其是治疗初期,每1~2周就需要检查一下血常规,每月检测肝功能。少数病人使用干扰素治疗初期肝病可能突然加重,那就需要随时对肝功能进行监测。另外,干扰素有导致甲状腺疾病、糖尿病、间质性肾炎等副作用,每3个月应该对甲状腺功能、血糖和肾功能进行监测。

核苷(酸)类药物相对比较安全,监测的频度一般每3~6个月1次。但治疗是长期的,天长日久容易被病人忽视,放松了监测。核苷(酸)类药物治疗必须要求患者有较好的依从性,不能随便漏服,否则容易产生耐药。除了每3~6个月对乙肝病毒学、肝功能进行监测外,替比夫定治疗期间应定期监测CK,必要时进行肌红蛋白、乳酸、肌电图等检查,防止替比夫定相关性肌病和周围神经病。阿德福韦和替诺福韦治疗期间应定期监测血清肌酐和血磷,必要时做骨密度检查,防止肾小管损害和骨质疏松。

抗病毒治疗可以减少肝癌的发生,但无法完全阻止。因此,治疗期间仍需要监测肝癌。

 治疗结束后监测

治疗结束后对停药患者进行密切随访的目的在于能够评估抗病毒治疗的长期疗效,监测疾病的进展以及肝细胞癌的发生。

无论是干扰素还是核苷(酸)类药物,治疗成功达到了停药标准,停药后仍有可能发生HBV DNA反弹,肝炎复发或乙肝病毒再活动。因此,在结束抗病毒药物治疗后还要经常到医院去检查,监测肝功能、HBV DNA和其他与乙型肝炎疾病进展有关的指标,防止肝炎复发或乙肝病毒再活动。

在停药后3个月内应每月检测1次肝功能,HBV血清学标志物及HBV DNA;之后每3个月检测1次肝功能,HBV血清学标志物及HBV DNA,至少随访1年时间,以便及时发现肝炎复发及肝脏功能恶化。此后,对于持续ALT正常且HBV DNA低于检测下限者,建议至少每年进行一次HBV DNA、肝功能、AFP和超声影像检查。对于ALT正常但HBV DNA阳性者,建议每6个月检测1次HBV DNA和ALT,AFP和超声影像检查。

停药后的随访除了监测乙型肝炎复发或乙肝病毒再活动外,还需要监测肝细胞癌的发生。一些患者,尤其是肝硬化患者,即使HBsAg消失,仍有可能发生肝细胞癌,因此仍需要定期监测,长期随访。对于肝硬化患者,应每3个月检测AFP和腹部超声显像,必要时做CT或MRI以早期发现肝细胞癌。对肝硬化患者还应每l~2年进行胃镜检查,以观察有无食管胃底静脉曲张及其进展情况。